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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26位官员宣誓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区

香港特区政府12月16日在政府总部举行副局长和政治助理宣誓仪式,全体12位副局长和14位政治助理在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见证下,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16日在政府总部举行副局长和政治助理宣誓仪式,全体12位副局长和14位政治助理在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中)见证下,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根据香港基本法,香港特区政府的公务人员必须尽忠职守,对香港特区政府负责。副局长和政治助理是政治委任官员,须遵行政府的决定并对此承担集体责任。他们除协助司局长处理各方面的政治工作外,副局长在相关局长暂时缺勤时更会代理其职责。

特区政府发言人说,副局长和政治助理宣誓拥护香港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区,就他们的责任许下庄严的承诺,向社会真切体现他们对香港基本法和香港特区的忠诚和承担,将增强公众对政治委任官员的信心,意义重大。

除政治委任官员外,公务员事务局于今年10月发出通告,要求所有在今年7月1日或之后加入特区政府的公务员宣誓或签署声明,作为聘用条件的一部分。公务员事务局会在短期内公布有关要求现职公务员签署声明的具体安排。常任秘书长及部门首长的宣誓仪式将于12月18日举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六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参选或者就任公职时应当依法签署文件确认或者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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