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 前端复用 > 通用头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发布 > 外交之声
驻墨西哥大使邱小琪就人大释法遏制“港独”在《千年报》发表署名文章

  2016年11月10日,驻墨西哥大使邱小琪在当地主流报纸之一墨西哥《千年报》发表署名文章--《人大释法遏制“港独”》。文章指出, 针对近期个别香港立法会候任议员在宣誓时公然侮辱国家民族、肆意宣扬“港独”的恶劣行径,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议案,对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作出权威性解释,明确树立宣誓的基本规矩,澄清香港社会对基本法中一些规定的模糊认识,重申爱国爱港者治港的原则。文章强调,人大释法的必要性毋庸置疑,合法性无可争议,再次说明中国贯彻 “一国两制”方针的信心和决心都绝不会动摇。文章全文如下:

  11月7日,针对近期个别香港立法会候任议员在宣誓时公然侮辱国家民族、肆意宣扬“港独”的恶劣行径,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议案,对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作出权威性解释,明确树立宣誓的基本规矩,澄清香港社会对基本法中一些规定的模糊认识,重申爱国爱港者治港的原则,正本清源,可谓正当其时,顺应民心。

  人大释法的必要性毋庸置疑。近期,一些“港独”分子肆无忌惮地鼓吹“香港民族自决”,个别当选议员更是借宣誓场合公然宣扬“港独”,在庄严神圣的法律面前上演一出出闹剧,影响立法会的正常运作,其言行已违反香港有关法律, 违反宪法和基本法,也超越“一国两制”的底线,对香港的繁荣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危及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和国家安全。为此,全国人大及时、果断释法,厘清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界限,不容“港独”披上法治的外衣,体现了中央坚决打击“港独”的决心和态度。

  人大释法的合法性无可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法律的权力,香港基本法第158条第1款明确规定:“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解释法律,这是宪制权力,也是宪制责任。香港基本法是全国性法律,是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一国两制”的制度规范。人大常委会在必要之时对基本法的有关条款作出解释,弥补相关法律存在的漏洞,有助于完善香港的司法实践,起到释疑止争、凝聚共识的积极效果,并不是对香港司法独立的干预,恰恰是对香港法制的有效维护和加强。

  1997年香港回归以来,在“一国两制”方针指导下,香港政治平稳过渡,经济繁荣发展,社会和谐安定。中国将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始终支持香港保持长期繁荣稳定。任何逆时代潮流、妄图分裂中国的行为都将如同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

  此次人大及时释法,回应了广大香港居民和内地公众的强烈呼声,体现了包括广大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希望香港稳定繁荣的共同意志,也再一次说明,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和挑战,我们贯彻 “一国两制”方针的信心和决心都绝不会动摇。


相关附件: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9号
电话:022-63085856
主办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版权所有
津ICP备14000935号 网站标识码:1200000002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2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版权所有

津ICP备14000935号 网站标识码:1200000002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