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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外办(友协)关于实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外办、友协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落实市纪委关于党政机关板块反腐倡廉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市委办公厅《关于实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的规定(试行)》(津党办发〔2010〕67号),结合我办实际,制定印发《市外办(友协)关于实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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