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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纪委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三)

宁河区交通局党委书记李维国违规配备公务用车问题。经李维国同意,该局未经有关部门审批,擅自购买一辆排气量为2.5升,价格为34.6万余元的超标车。宁河区纪委给予李维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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