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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外办 发布时间:2024-01-30 10:08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由市外办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外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1.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一是用好市外办官网,持续维护更新市外办基本信息,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市外办(友协)的基本信息、联系电话、机构设置、领导信息、下属单位等信息,更新完善权责清单,方便企业群众联系咨询。二是做好财政资金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持续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通过市外办门户网站专栏集中公开预决算,并编制目录,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做好直属单位收费项目的公开公示。三是及时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四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时限要求,对于主动公开范围内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2.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一是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法律救济等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严格按照信息公开部门接件、业务部门办件、法规部门(法律顾问以及公职律师)审件、主管领导核准的规范流程办理,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并及时督办。本年度收到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未发生超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3.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动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一是强化办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日常检查、维护,杜绝错链、断链,确保安全平稳运行。二是根据全市统一安排,深入推进门户网站集约化,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积极探索信息数据共享应用,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三是按照《市外办(友协)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市外办网站栏目设定、内容组织、信息发布和运行管理。同时,用好市外办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天下之津”等新媒体平台,丰富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还需加强;二是政务公开平台功能还不够完善,形式不够丰富。

2024年,市外办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二是持续加强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的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调整完善网站栏目设置,更加及时生动传递外事声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