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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简介

CEPA(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包括:《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提出背景:
    经历亚洲金融风暴冲击的香港经济,在2000年强势反弹后,又因世界经济大气候不好陷入低谷。而2001年又是中国“入世”年,港商对此既憧憬,又担心失去以前驰骋内地及香港的中介优势。2001年11月,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在赴京述职期间,正式向中央领导人提出两地建立“类自由贸易区”的构想。


主要内容:
    实现两地货物贸易零关税;扩大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实行贸易投资便利化三个方面,使得两地之间的合作有了制度机制。


    2003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安民副部长代表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司梁锦松司长,共同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2003年10月17日,《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在澳门正式签署。

从2004年开始,CEPA每年签署一个补充协议,到去年一共签署了九个补充协议,内地开放了几乎全部服务业领域给香港,随之配套的有金融、自由行等政策。


总体目标:
    逐步减少或取消双方之间实质上所有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实现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减少或取消双方之间实质上所有歧视性措施;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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