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 前端复用 > 通用头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发布 > 外交之声
驻马尔代夫大使王福康在《今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推动中马关系更上一层楼》

     

2014年7月2日,驻马尔代夫大使王福康在马主要媒体—《今日报》发表题为《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推动中马关系更上一层楼》的署名文章。文章在该报纸质版和网络版上同时刊发。全文如下:

六十年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周恩来同印度共和国总理尼赫鲁、缅甸联邦总理吴努发表联合声明,共同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成为国际关系史上的一大创举。六十年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经受住国际风云变幻的考验,广泛为国际社会认同和遵循,成为指导国与国关系的基本准则,为促进世界和平、稳定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不久前,中国、印度、缅甸三国共同在北京举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纪念大会。今天,我愿借此机会与各位读者谈一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以及它对中马关系的意义。

一、什么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包括: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这五项原则互为前提,是一个有机统一体,集中体现了主权、正义、民主和法治的价值观:国家之间只有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才能做到互不侵犯和互不干涉内政;只有互不侵犯和互不干涉内政,才能平等互利与和平共处;也只有实现了平等互利与和平共处,才能确保国家之间的相互尊重。

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历史上发挥过什么样的作用?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仅推动了中国、印度和缅甸间的友好关系发展,而且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在1955年万隆会议通过的十项国际关系原则奠定了基础,也成为了不结盟运动的指导原则,并进入了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有关宣言。回顾过去的六十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经成为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和国际法基本原则,有力维护了广大发展中国家权益,为推动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为促进世界和平与人类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有着什么样的现状和未来?
在全球化时代,国与国之间、人与人之间连接得更为紧密,和平理念愈发深入人心,但公平正义远未实现,不公正和不平等的现象依然在国际关系中层出不穷。为了实现全人类的和平和发展,我们依然需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纪念大会上提出的六个“坚持”给予了这五项原则新的时代内涵:坚持主权平等;坚持共同安全;坚持共同发展;坚持合作共赢;坚持包容互鉴;坚持公平正义。这六个坚持体现了中国在新时期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既有坚守,又有发展,表明了中国将继续在国际事务中坚持和发扬这些原则。

如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经载入中国宪法,也成为中国外交政策的基石,也正是由于有了这五项原则和六个坚持,习近平主席再一次向全世界宣布,中国将坚定不移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友好合作,将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将坚定不移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

四、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对中马关系有着什么样的意义?
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指导下,中国和马尔代夫于1972年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建交四十二年来,不管国际风云如何变幻,中马关系始终平稳顺利发展,两国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已经成为大小国家间和睦相处、互利共赢的典范。

在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互不干涉内政方面,中方一向坚持不干涉马内政,尊重马人民根据本国国情选择政治制度和发展道路,坚定支持马维护国家独立、主权和尊严的努力。而马方长期奉行一个中国政策,在台湾、涉藏等涉及中方核心利益的问题上也始终给予中方宝贵支持。在平等互利方面,中方始终坚持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予马各方面援助,马国家博物馆、外交部大楼、呼鲁马累住房项目已经成为新时期中马友谊的标志。马方则在中国汶川地震期间向中方提供物资援助,还积极向中方游客敞开大门,2013年全年来马中国游客达33.1万人,占马全部外国游客的29.5%,为马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在此基础之上,中马早已成为可以相互信赖的好邻居、好朋友和好伙伴。

回顾过去,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发展对马关系,视马为中国在南亚和印度洋地区重要合作伙伴。展望未来,中马关系发展前景良好,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中国坚持按照亲、诚、惠、容的理念,深化同包括马尔代夫在内的周边国家的互利合作,努力通过自身的发展来更好地惠及马尔代夫。中方还在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等重大合作倡议,为区域内国家带来更多发展机遇。

我们愿与马方共同努力,把两国关系同各自国家发展战略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巩固传统友谊,深化各领域务实合作,给两国人民带来更多福祉。让我们两国共同携手,继承和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精神,共同走和平发展、合作发展、共同发展的道路,努力把中马关系推向新的历史高度,共铸中马发展的美好未来!

相关附件: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9号
电话:022-63085856
主办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版权所有
津ICP备14000935号 网站标识码:1200000002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2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版权所有

津ICP备14000935号 网站标识码:1200000002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