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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外国人来华最新政策调整

一、对经中方国内主管部门批准并已取得工作许可的人员,申请Z字签证时无需提交签证邀请函。

二、复工复产人员(包括已在华人员)的外籍家庭成员如申请来华随居或探亲,可凭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申请签证,无需提交签证邀请函。

三、中国公民及在华具有永久居住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可凭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申请来华团聚或探亲。

四、对于特殊紧急情况,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评估,可基于个案免除签证邀请函要求。

有关外国人来华签证以及邀请函申办具体事宜,申请人可径向中国驻外使馆、属地外事部门咨询了解(联系电话见后)。

外事部门咨询电话

市外办

022-58368732

滨海新区

022-65309177

和平区

022-23266069

河西区

022-6300850863008777

南开区

022-63012167

河东区

022-24219211

河北区

022-26296059

红桥区

022-86516082

东丽区

022-84375668

西青区

022-27395162

津南区

022-28559972

北辰区

022-26390486

武清区

022-82138800

宝坻区

022-29249626

宁河区

022-63065115

静海区

022-63032367

蓟州区

022-2919691829142345

经开区

022-25202834

高新区

022-84806333

保税区

022-24896218

东疆港

022-25605197

生态城

022-66328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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