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 前端复用 > 通用头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发布 > 外事动态
《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将于2023年11月7日在中国生效实施

2023年3月8日,中国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公约》将于2023年11月7日在中国生效实施。

《公约》是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框架下适用范围最广、缔约成员最多的国际条约,旨在简化公文书跨国流转程序。11月7日起,中国送往其他缔约国使用的公文书,仅需办理《公约》规定的附加证明书(Apostille),即可送其他缔约国使用,无需办理中国和缔约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其他缔约国公文书送中国内地使用,只需办理该国附加证明书,无需办理该国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中国外交部是《公约》规定的附加证明书主管机关,并为本国境内出具的公文书签发附加证明书。受外交部委托,中国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以及部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可为本行政区域内出具的公文书签发附加证明书。办理附加证明书的具体程序和要求请登录中国领事服务网(http://cs.mfa.gov.cn)或各相关地方外办网站查询。

中国附加证明书将使用贴纸形式,加贴银色国徽印鉴。中国外交部以及各相关地方外办签发的附加证明书支持在线核验,具体可登录http://consular.mfa.gov.cn/VERIFY/

居住国外人员可关注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官网查询相关信息。

附件1:《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缔约国名单(截至2023年10月23日)

附件2:签发附加证明书的地方外事办公室名单


相关附件: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9号
电话:022-63085856
主办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版权所有
津ICP备14000935号 网站标识码:1200000002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2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版权所有

津ICP备14000935号 网站标识码:1200000002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