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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书联合签订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驻市外办纪检组连续4年坚持在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同时签订处级干部廉政承诺书。

作为本年度贯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工作,监察室从重要会议精神中抽出重点任务作为责任书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明确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围绕中心工作,实行目标分解、责任共担的责任机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工作的始终。二是突出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促使每一名干部都要管好自己督促下属,必须维护党中央的权威,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三是落实惩防腐败体系五年规划分工方案,各负其责,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市的各项措施,坚决纠正“四风”,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同时,监察室分别组织各处室各单位的全体处级干部紧密结合个人岗位实际做出廉政承诺,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的主体责任意识。

为了保障两个责任的落实,监察室每年中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检查,年末对各个处室和直属单位实施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形成统筹规划、责任分解、监督落实的完整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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