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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清明期间重申“六个严禁”倡导文明祭祀
清明节是民众祭奠逝者、表达哀思的日子,也是党员干部容易产生违纪违规问题的重要时间节点。从各地案例通报看,有的用公车去祭祖,私人的事沾公家的光;有的“做道场吹打念经”,请风水先生、巫婆装神弄鬼,搞封建迷信活动;有的“秀排场、比奢华”,斥巨资雇请乐队戏班吹拉弹唱,甚至烧纸“美女”、纸“二奶”,充满低级趣味;有的用公款“踏青插柳”,异地旅游吃喝,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推动全市党员干部树立廉洁、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进一步严肃纪律规定,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重申“六个严禁”,令行禁止不触“红线”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我市《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坚决抵制歪风邪气。一是除单位统一组织祭奠英烈活动外,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利用职权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二是严禁用公款进行旅游、吃喝、健身娱乐等活动;三是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个人的款物;四是严禁组织或参与“做道场、跳大神、鉴风水”等封建迷信活动;五是严禁在祭扫中铺张浪费,搞吹拉弹唱以及追求低级趣味的行为;六是严禁在城区规划区内道路、居民社区、景观区、公园等公共场地焚烧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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