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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通报1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

    宝坻区土地整理中心主任潘宝贵(县处级)办公用房超标问题。潘宝贵办公用房使用面积93.51平方米,超过规定标准290%。宝坻区纪委给予潘宝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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