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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通报1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五)

北辰区图书馆原馆长陈洪亮组织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问题。经陈洪亮同意,该单位连续三年借“三八妇女节”活动之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赴天津市极地海洋馆、华侨城欢乐谷等地公款旅游,共计花费1.47万元。同时,违规使用公款购买发放年货、发放过节费,共计2.1万元;在图书馆评级过程中,公款送礼、违规公款宴请,共计1.03万元。同时,陈洪亮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北辰区纪委给予陈洪亮开除党籍处分,区监察局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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