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纪委要求,为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近日,驻市外办纪检组发出通知,重申“六严禁”纪律要求,切实做好清明期间廉洁自律各项工作。
通知提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廉洁过节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强化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自觉性。
通知强调,要严守“六严禁”纪律要求。市外办、市旅游局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市委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抵制歪风邪气。一是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利用职权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二是严禁用公款进行游览、吃喝、健身娱乐等活动;三是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四是严禁组织或参与“做道场、跳大神、鉴风水”等封建迷信活动;五是严禁在祭扫中铺张浪费,以立碑、周年等名义大操大办,搞吹拉弹唱以及追求低级趣味的行为;六是严禁在城区规划区内道路、居民社区、景观区、公园等公共场地焚烧冥纸。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市外办、市旅游局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各项工作,加强教育防范,深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上率下,率先垂范,通过各种形式提出明确要求,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形成文明祭祀的良好风尚。
驻市外办纪检组将对清明节期间有关事项进行督查,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的严肃查处,坚决追究直接责任人及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驻市外办纪检组举报电话58368646;举报邮箱swbjj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