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以权力“减法”服务“加法”激发市场“乘法”——摒除“官本位”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一段时间以来,各地纷纷推进“放管服”改革,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上不断取得积极成效。然而,在个别地方,一些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奉行部门利益至上,简政放权还不到位,明放暗不放、左手换右手或放小不放大、放虚不放实;有的看似把工作和责任下放了,但权力还牢牢把在自己手里,导致基层管不好、接不住;有的刚给审批事项换个“马甲”,随之立马交给“红顶中介”;有的办事流程仍然复杂,流程优化还远远不够。
此外,诸如弄虚作假、吃拿卡要、故意设置障碍刁难服务对象、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也在一些地方存在。梳理各地通报的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不难发现,如果不能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企业与地方经济发展将受到严重影响。
服务“手短” 索取“手长”
日前,江西省纪委监委通报,2018年12月27日,瑞金市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科工作人员谢小艺受理该市某招商引资项目立项申请后违反规定,未在当日对项目是否符合备案要求作出答复,并推诿需相关部门和领导裁定后才能审批,且此后未主动跟进,直至2019年1月11日经领导过问后才办理。虽然谢小艺等人最终受到了党纪政务处分,但不置可否、遇事推诿的态度则势必让“乘兴而来”的投资人“败兴而归”。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更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然而在某些地方,一些职能部门却玩起了“两面人”游戏,嘴里说着重要、干起活来却次要,文件里写起来重视、现实中遇到却无视。
2018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纪委联合市营商办在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中发现,该市规划局以文件落实文件,存在工作不到位问题。该局虽然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审批程序工作方案》,但实际上并未落实,相关行政审批事项没有真正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简政放权不到位,应下放的行政审批权力未下放;规划审查工作环节较多,审批前置程序与审批过程混淆,审查过程未设时限要求,随意性较大;申报材料没有按要求进行压缩,仍然包含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材料。该局随即被给予通报批评。
有问题不整改,有制度不落实,试图用一纸文件应付上级主管部门,在营商环境建设中耍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赤峰市规划局这顿“板子”挨得并不冤。
企业办事,最怕的就是相关部门“踢皮球”;遇到难题,最怕的就是求告无门,相关部门消极应付。2018年3月,天津市红桥区商务委企业管理科科长高颖在接到某企业反映的问题后,既不主动研究解决问题,也不向分管领导汇报,而是自行将材料转交市场科主持工作的副科长石一元进行处置,且未进行跟踪落实。石一元仅电话告知该企业可通过网上平台申报问题,既未就如何申报进行指导,也未进行跟踪回访,导致该问题拖延两个月之久,对当地营商环境和招商引资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2月,二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不可否认,有些干部习惯“别人求我办事”,总想当官做老爷,让企业家围着自己转。有的部门始终以管理者自居,认为管理就是审批、审批就是办证、办证就要收费,缺乏服务意识。有的新形势下不愿接触企业家,更不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不怕“不亲”、唯恐“不清”。
除此之外,把权力当成提款机,向企业吃拿卡要,则是营商环境中的另一“毒瘤”。
7月8日,云南省禄劝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县公安局指挥中心通讯中队原副队长黄红军受贿案。庭审指出,2015年11月,禄劝县打造“智慧禄劝、平安禄劝”视频监控系统项目,黄红军利用管理协调该项目建设的便利,帮助某电子公司负责人肖某顺利中标,分3次收受肖某7万元贿赂。
为掩人耳目,黄红军向肖某索贿时称:“我妻子生意上需要一点钱。”听话听音,肖某当时就明白了黄红军的“潜台词”,马上转给对方5万元。
殊不知,“黄红军”们今日让企业给自己买的单,都是给自己日后埋下的“雷”,水落石出之时,其违纪违法行为必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在劫难逃。
碰到问题绕 遇见“油水”靠
企业的生存发展不仅需要优质的服务,还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去年4月,浙江温州警方打掉了一伙盘踞在东山街道7年、以“霸道”出名的“老人搬运队”。以徐某为首的当地村民长期用言语威胁、干扰企业生产等方式抬高价格、强行搬运,甚至不提供服务也要索取搬运费,制造了一起起“霸王搬运”事件,当地企业对此怨声载道。
“这些人被抓后,营商环境的改善让我们终于不用每天头疼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可以专心搞生产了。”透过企业主的这番话不难发觉,“专心”搞生产之前,是长期的“没法专心”。惩治违法犯罪的“拳头”“软”了7年,才在全国性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硬起来”,暴露的其实是营商环境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黑龙江省委书记张庆伟曾直言不讳地指出,“现在机关有一种不好风气,工作布置下来,牵头部门不认真牵头,配合部门不负责,都想当‘收发室’,推来推去、转来转去,造成工作效率低下。”有的碰到矛盾就绕、遇见问题就躲,对一些积累时间长、矛盾大的问题不积极想办法,迟迟解决不了;有的阳奉阴违,消极懈怠不落实;有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一些干部在抓落实上认识不清、力度不够,抓而不紧、抓而不实等问题仍然存在。
此外,一些领导干部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睁只眼闭只眼”,甚至亲自上阵、充当“保护伞”、站台助威。去年9月,山东省政府公布,“日照市纪委打掉垄断生猪屠宰市场的黑社会组织‘保护伞’,规范了当地的生猪屠宰市场,使当地猪肉价格下降了三分之一。”此前,日照市和东港区商务局屠宰办勾结黑恶势力团伙非法成立“地下稽查队”联合执法,通过非法查扣、查封其他销售商的猪肉,协调其竞争对手到偏远市场销售等方式,为该团伙提供帮助,谋取非法利益。
小小“猪肉”,“油水”几何?竟使得多名领导干部“失足滑倒”,令人咋舌。身为管理者,他们的“软拳头”不愿触碰违法行为的“硬石头”,甚至把“硬石头”当成了“金疙瘩”,最终身陷囹圄。
随意执法、选择执法、粗放执法,执法不公是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之一。有的部门特权思想和衙门作风严重,执法简单粗暴;有的部门滥用执法权、越权执法;有的部门则借检查服务之名拉赞助、搞“化缘”,“钓鱼执法”、以罚谋财,个别政法干警甚至利用特殊身份、地位和影响,以亲友名义参股、实际控股方式经商办企业,纵容亲属经营和参股特殊行业。
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到违法犯罪,一些党员干部在服务、管理营商活动中,任由金钱凌驾于公平之上,拿公权当私器,思想变质导致“拳头”变软,违规用权最终“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靶向施策 祛霾除弊
一个地方缺乏良好的营商环境,原因往往是“官本位”思想作祟。少数干部思想观念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习惯于看摊守业,不愿接受市场经济的洗礼,缺乏勇立潮头、奋发有为的劲头。表现为:不懂得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对本该交给市场做的事大包大揽,对本该企业定的事指手划脚,而对提供公共服务、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这些本职工作却草草应付。
营商环境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仅耽误工作、劳民伤财,更背离了党性、丢掉了宗旨,使各项决策发挥不了实效,群众也因此缺乏获得感。唯有靶向施策发力,加强作风建设,拉长倾听的耳朵,管住乱伸的手,让拳头硬起来,才能还营商环境一片净土。
6月26日,湖北省仙桃市举办整治营商环境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媒体问政,在观看视频短片《企业办事跑路为哪般》以及《谁的造价协会》后,点评嘉宾、华中科技大学教授陈鹤指出:“这两个视频,一个反映的是政府部门的懒作为、慢作为,一个是红顶中介很殷勤地要服务,背后其实都是干部作风问题。干部作风不整治,就是营商环境的最大软肋。”
优化营商环境,说到底是人的问题。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原党委书记王勇认为,作为公职人员一定要转变工作作风,立足发展大局,强化服务意识,杜绝“慢”“懒”“怨”等不良风气,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做到民有所思,我有所动;民有所愿,我有所为;有求必应,无事不扰。
有人说,经历过才能感受到。为重塑营商环境,黑龙江省全面推行“一把手走流程”,全力推进“最多跑一次”。哈尔滨市印发《“一把手走流程”实施和考核办法》,要求一把手采取亲身办、代理办、陪同办等形式,从事前咨询到表格填写,从排队办理到事项办结,跑完全流程,从中发现办事不便、效率不高等问题;直接受理审批服务事项,为企业群众提供全流程面对面服务,从中发现流程不优、运转不畅等问题。通过一项项实打实的硬招和重锤打造出营商“好环境”,也催生出经济发展“加速度”。
由此可见,只有用心感受企业和群众需求,积极提高服务质量,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以权力“减法”服务“加法”激发市场“乘法”,才能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去年9月,河南出台《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提到,将加强督导考核,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全过程督查问责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入省委、省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范围,建立快速便捷的投诉受理和调查追责机制,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部门本位主义和慢作为、不作为等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严肃问责。
作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更应主动担当、勇于“亮剑”、敢于问责,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在营商活动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营商环境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只有高扬纪法利剑,斩断利益链条,让政策更透明、执法更公正,才能打造亲商、安商、富商的优良环境。(史学杰 廖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