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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推进清廉天津建设的意见》之一

纪法微课堂

大家好,欢迎收听今天的“纪法微课堂”,本期为您解读《关于推进清廉天津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总体要求和内容构成

为推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全社会各领域清廉建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日前,我市出台《关于推进清廉天津建设的意见》。《意见》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推动清廉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努力打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清廉天津。通过不懈努力,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越来越有力,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越来越强化,干部队伍越来越廉洁,权力运行越来越规范,清廉制度越来越完善,政治生态越来越纯净,社会环境越来越清朗,人民群众越来越满意,让清廉成为天津风尚。

《意见》共3个板块9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第一板块,明确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第二至八部分是第二板块,主要包括26项重点住务,明确提出推进清廉政治、清廉政府、清廉干部队伍、清廉市场、清廉社会、清廉法治、清廉文化等7个方面建设,抓好机关、学校、医院、国企、村居等5个清廉单元建设。第九部分是第三板块,从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督查检查、做好宣传引导三方面明确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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