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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刘国利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中共天津市委批准,天津市纪委监委对天津北方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刘国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国利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追求低级趣味,到国(境)外参与赌博;纪法意识淡漠,利用职务便利或者与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其职务便利,采用骗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刘国利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天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天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国利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天津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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