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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天津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476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陈季敏委员:

市提案办转来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津澳高等教育与科研合作的建议》047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初,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组织实施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是推动港澳特区与内地深化科技合作、进一步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重要举措,做出了中央财政科技计划支持港澳特区科技发展的总体制度安排,支持港澳特区有关高校、科研机构的科学家通过多种方式参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的组织实施。我市深入贯彻《规定》精神,积极发挥政策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明确细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效推动了我市与澳门在科技创新领域的深入合作。

一、推动津澳高等教育领域交流合作方面

市教委高度重视津澳高等教育领域交流合作,积极做好招收澳门学生的宣传、报名、面试、录取等各项工作,组织高校赴澳参加内地高等教育展,宣传天津高等教育。在严格规范招生行为的前提下,鼓励高校扩大招生规模。2019年,在我市高校就读的澳门学生共93人,中小学澳门学生共3人,在我市高校任职的澳门教师共1名。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和文体赛事,搭建津港澳青年友谊桥梁,推进津澳青年交流。积极支持我市高校加强与包括澳门高校在内的港澳台地区高校交流,扩展合作范围,深化交流互动,共创共建良好的高等教育发展环境。

二、支持津澳科研创新方面

在澳门创新项目提供科研经费支持方面,除落实《规定》内容,协助澳门特区有关高校、科研机构的科学家通过多种方式参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的组织实施外,还允许符合条件的在津注册的澳门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等独立法人机构,牵头或参与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享受与本市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同等政策。同时受聘于在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的澳门地区科研人员,可作为天津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申报,享受与本市科研人员同等政策。市教委鼓励我市高校依托现有各级各类科研平台与澳门高校开展科研合作,中国民航大学与澳门土木工程实验室开展科技合作2项,取得科研经费68万元。

三、推动科研成果转化方面

我市已经逐步建立科技成果供需服三方市场化协同机制,推动组建成果展交运营中心服务平台,持续开展科技成果俏津门成果转移转化对接活动,为包括来自澳门在内的全球创新项目和技术与天津市科研机构合作对接提供渠道、信息及智力支持。201512月,市港澳办推动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与香港科技园公司合作打造“TjAb众创空间”,为来津创业的港澳青年提供全部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充分发挥津港澳创新及科技合作优势,帮助创业团队实现资源的整合和优化的配置,提供组合投资支持、全程创业指导、项目合作对接、日常运营支持、多元办公空间、可选增值服务等,真正实现从团队孵化到企业孵化再到产业孵化的全链条一体化服务。

四、吸收澳门科研人才方面

在强化人才引进,积极聚集人才方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自2018年起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在人才引进、人才培养、创业扶持、高端人才资助等方面进行了大量工作,引才总量快速提升,高端人才聚集速度加快。同时,人才公寓、人才购房等配套政策和服务措施更加完善,为促进澳门等地人才等来津创新创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们深入实施并优化升级海河英才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继续促进澳门等地人才来津就业创业。此外,在吸引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方面,运用互联网+就业思维增强天津就业影响力,建好天津市高校众创空间,完善高校众创空间年度绩效评价标准,提升众创空间建设质量;在吸引澳门高端人才落户天津创新创业方面,鼓励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创新创业孵化载体,为包括澳门地区在内的各类科技型企业和创新团队入驻提供服务,新创办的澳资企业入驻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实行与内资企业同等待遇。


相关附件:
提案原件:天津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476号提案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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