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伟委员:
市提案办转来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香港企业在天津发展的建议》075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香港作为利用外资领域在津投资和注册企业最多的地区,港企一直是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我市始终高度重视为香港企业来津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主动服务;始终秉持“企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切实加强对香港企业的扶持和服务力度;与香港特区政府驻京(津)机构、香港贸发局、香港(天津)商会等联系密切,多次成功举办宣传、推介等活动,竭诚为香港企业在津投资和从事经贸活动搭建平台,受到了在津香港企业家的好评。
一、推动津港经贸合作方面
一是按照今年商务工作总体安排,市港澳办、市商务局将积极推动市领导赴港开展招商工作,重点围绕推介天津、我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及推动新动能引育、服务业引资等进行一系列走访和推介洽谈。
二是结合天津市“设计之都”建设和盘活中心城区空置楼宇等专项工作,积极与商协会和机构合作,面向香港企业开展定向招商,并会同有关区域积极探索引进香港资本,以空置楼宇为基础打造“香港大厦”或与功能区合作建设“香港产业园”。
三是加强与香港在会展经济领域的合作。国家会展中心(天津)项目明年一期工程将竣工投入使用,形成南有广州、中有上海、北有天津的会展业发展布局。国家会展中心(天津)项目的运营也将为天津与香港会展企业提供广阔的合作空间。我们将借鉴香港会展业发展的经验,进一步推动与香港会展企业的合作。同时,加大对香港其他现代服务业领域的招商力度,进一步促进我市服务业发展。
四是进一步深入研究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指导企业用足用好相关政策,促进在津港资企业在贸易和投资领域加快发展。
五是持续推动“天津市港澳工作联席会”机制平台高效运行,该机制自2012年5月建立以来,已连续召开会议9次,运用机制平台优势着力协调解决港澳同胞在津营商投资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倾听港澳人士对深化津港澳合作发展的意见建议,已日益成为港澳人士与我市职能部门沟通的桥梁,为深入推进津港澳合作发展了重要作用。今年,我们将探索建立联席会平台制度化、常态化运行机制,预计四季度召开第十次会议,切实为在津投资营商的港澳同胞做好服务。
二、在政策宣传和税收优惠方面
在税收政策宣传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借助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网上纳税人学堂等渠道,及时发布税收优惠政策;制作电子书、口袋书、专题海报、宣传折页、政策指引,通过开展个税答题抢红包、个税知识竞赛等纳税人喜闻乐见的方式,持续扩大税收宣传效应;通过“天津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最新税收政策、办税指引等内容;通过全市纳税人学堂分阶段、分层次部署实施减税降费辅导;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回应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问题,确保各项惠民减税政策落到实处,让纳税人切实感受到改革红利。
对于您提出的“建议天津更加积极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借力大湾区的优惠政策,引进大湾区的港澳企业到天津拓展业务,从企业用房用地、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建议,“惠港16条”的出台主要针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目前国家尚未出台针对在津香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按照税收管理权限,市税务局无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权限。下一步,我市将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减税降费等各项工作,不断优化纳税服务,积极支持包括香港企业在内的在津企业发展,进一步为在津香港企业发展做好税收支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