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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天津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301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陈家伟委员:

市提案办转来您提出的《关于吸引港澳台人才到天津发展的提案》030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积极推进人才强市建设,近年来,出台实施了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等多项重点人才政策措施,加强海内外包括港澳地区的人才引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人才智力保障。

一、在服务港澳同胞在津发展方面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全面推进内地同香港、澳门互利合作,制定完善便利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发展的政策措施。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自2012年成立了港澳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先后召开9次会议,致力于为在津港澳企业、人士解决难点、堵点和痛点问题,受到了在津港澳同胞的广泛好评和国务院港澳办的高度评价。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联席会议机制的统筹协调作用,承担起在津港澳同胞和我市相关职能部门的桥梁纽带作用,大力推动联席会机制多用、平台共有、资源共享、一体服务,积极做好政策宣介、意见反馈、跟踪问效等方面的工作。

二、在支持港澳青年在津创业方面

为进一步落实双创战略,为青年创业者打造扶持创业的平台,20205月,我市相关部门出台了《天津市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将毕业5年内港澳高校毕业生纳入创业孵化服务范围。有创业意愿的港澳高校毕业生,可与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签订创业孵化协议。创业孵化基地能够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基本办公条件和共享服务空间,以及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创业专家跟踪指导、项目发布、企业管理咨询、财务法务事务代理、商事税务社保代办等服务。此外,在津创业的港澳青年人才,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每月最高2500元的创业房租补贴和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进一步减轻港澳青年创业者初创期资金压力,助力创业项目快速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优化港澳青年人才的创业支持政策,打造升级创业平台,为来津创业的港澳青年人才提供更加完善的创业政策扶持,共同支持港澳青年在内的广大青年群体在津安心创业。

三、在支持港澳大学生来津生活、工作方面

我市鼓励各高校依托教育部万人计划项目,开展更多的师生交流活动,建立津港澳青年交流平台,通过姊妹学校建设积极推动津港基础教育领域的合作与交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津港澳教育交流活动,促进师生相互理解,吸引更多的港澳师生来津交流。

此外,2018年人社部出台的《关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53号),明确将港澳台人员纳入当地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体系。为进一步做好港澳台人员来津就业工作,我市严格落实人社部工作部署,凡居住在我市的港澳台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可在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退工备案、申领《就业创业证》等手续,享受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水平,积极为来津就业港澳台青年人才开展撮合对接活动,促进其实现高质量就业。

相关附件:
天津市政协第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301号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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