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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天津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913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冼汉迪委员:

市提案办转来您提出的《关于港澳青年在津创新创业软着陆的提案》091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积极推进人才强市建设,近年来,出台实施了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等多项重点人才政策措施,加强海内外包括港澳地区的人才引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人才智力保障。

一、创业服务方面

我市坚持大力推进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孵化载体建设,截至2020年底,全市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达到80家,其中国家级36家,在孵企业3900家;市级以上众创空间208家,其中国家级备案众创空间88家,专业化众创空间6家、名列全国第3,在孵企业和团队5800个。累计举办五届创新创业大赛,为超6000家企业搭建展示、交流、融资、成长平台。2020513日,我市人社局、财政局制定印发了《天津市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津人社局发〔20207号),明确提出将毕业5年内港澳高校毕业生纳入创业孵化服务范围。有创业意愿的港澳高校毕业生,可与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签订创业孵化协议。创业孵化基地能够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基本办公条件和共享服务空间,以及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创业专家跟踪指导、项目发布、企业管理咨询、财务法务事务代理、商事税务社保代办等服务。

此外,我市积极建立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法规+意见+配套细则+操作规程四重接力棒政策体系。建立以市级展交运营中心为核心的高水平技术转移体系;开展科技成果俏津门品牌活动,创新企业出题、政府助题、能者破题众包揭榜新机制,为包括来自港澳在内的全球创新项目和技术与天津市科研机构合作对接提供渠道、信息及智力支持。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天津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发展工作,增加孵化基地数量,提升服务水平,为广大港澳高校毕业生提供功能配套齐全、服务周全的创业孵化平台。

二、财政资金支持创业方面

市财政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多种补贴形式支持创业工作,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增加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支持近年来,市财政统筹科技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设立了天使、创投引导基金,通过参股社会资本设立若干支子基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增加对科技型企业投入。目前,我市已批复引导基金参股社会资本成立33支子基金,已募资总规模41.2亿元,其中引导基金出资8.1亿元,带动社会资本出资33.1亿元。上述子基金已累计投资项目175个,投资额26.6亿元,带动投融资138.5亿元,对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此外,为支持高成长初创科技型企业发展,特别是解决企业初创期风险大、社会资本投资意愿不高,企业募集资金难等问题,2020年,我市印发了《关于建立高成长初创科技型企业专项投资扶持机制意见》和《天津市高成长初创型企业专项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以分担风险、让利退出为特点的支持高成长初创科技型企业扶持机制。市财政新设立了专项投资资金,结合项目组织情况和投资进度,计划5年统筹安排专项投资10亿元,支持高成长初创科技型企业发展。目前,经市专项投资委员会审核,对首批12个初创项目,市财政将给予6600万元专项投资支持。

下一步,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市将继续研究制定进一步营造良好创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同时加强政策宣传,鼓励港澳创业者创办的企业与我市天使、创投引导基金对接,共同成立子基金,协助相关区和主管部门,积极推荐港澳创业者创办的企业申报高成长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专项投资,共同支持港澳青年在内的广大青年群体在津安心创业、不断发展。

三、鼓励港澳青年在津就业创业方面

为加强天津市人才引进力度,鼓励本市院校中港澳等各地高校生留津就业创业,我市出台了鼓励就业创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港澳等各地高校生在津就业创业提供支持。一是提供就业见习机会。本市院校港澳籍学生可以享受我市大学生就业见习政策。对见习期满312个月的,给予见习补贴。二是给予企业吸纳补贴。对养老服务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员工制家政企业、小微企业、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学生创业企业吸纳我市高校毕业2年内的港澳毕业生,给予最长3年五项社保补贴和1年岗位补贴。三是给予创业政策支持。港澳在津高校毕业生可参加免费创业培训。对首次创办企业的,给予最长3年五项社保补贴和1年岗位补贴。港澳在津高校毕业生租赁房屋或工位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给予每月最高2500元的房租补贴,补贴期限最长2年。港澳在津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3年。四是给予公共就业服务支持。港澳在津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12333”电话咨询热线、天津人力社保手机APP等线下线上渠道,免费查询咨询就业创业政策。对于在津求职的离校未就业港澳高校毕业生,可通过扫码进行实名登记,详细填写求职信息。我们将了解港澳在津高校生就业意愿,向其推介就业创业政策和职业培训项目,开展求职技巧指导,精准匹配岗位信息。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港澳高校生留津就业创业政策支持,进一步简化经办流程,为其在津就业创业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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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政协第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913号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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