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编制2011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精神,我单位认真、及时地组织安排2011年部门预算草案的编审工作,根据2011年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行政事业单位基本预算收支的情况,规范、系统地进行测算并汇总编制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1年部门预算,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指导思想、依据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的具体要求和我单位的工作任务,按照财政局关于编制部门预算的具体安排,紧紧围绕外事工作的发展要求,着眼于对外宣传天津,为我市的改革开放服务,充分合理地安排各项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果。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天津市标准周期预算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
(三)基本原则:量入而出,收支平衡原则;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原则。
二、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2、贯彻执行中央对香港、澳门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本市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有关工作联系;推动本市与香港澳门在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3、起草外事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开展外事工作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的外事工作决策提出建议。
4、根据有关规定,审核、审批和办理本市因公出国(境)任务和邀请外国人来访有关事宜;负责本市因公护照、赴港澳通行证的管理工作;审核本市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批的外事文件。
5、协调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本市的活动及本市民间组织涉外活动;协调处理在本市发生的重大涉外突发事件;配合外交部及驻外使领馆协调处理境外突发事件,保护境外本市公民和机构的合法权益;承担为国家驻外使领馆选派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
6、负责本市与外国地方政府间交流工作,归口管理友好城市工作,指导民间对外交往工作;负责重要外宾及港澳有关人士来访或进行公务活动的接待工作;统筹安排市领导的外事活动和出访事宜。
7、根据有关规定,审核或审批在本市举办的国际会议;指导有关部门或单位安排外国记者及港澳记者采访事宜。
8、协调处理涉及外国人和港澳有关人士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承办授予外国人和港澳人士有关荣誉称号的工作。
9、负责对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审核本市重大涉外报道稿和其他相关文稿。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设11个处室,分别为综合处、协调处、外管处、美大处、欧非处、亚洲处、港澳处、党总支、监察室、物业部、车队。
三、收入预算说明
2011年收入预算1922.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四、支出预算明细
2011年支出预算1922.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为:行政运行支出80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2.0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7%万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7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9.54%;行政单位医疗经费3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94%;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2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2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4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2.48%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4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2.6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7.98 %;商品和服务支出114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9.39%。
五、2011年外事工作主要思路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推动天津在高起点上实现新发展、再上新水平的开局之年。外事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一个排头兵”、“两个走在全国前列”和“五个下功夫、见成效”的重要要求,加快实施市委“一二三四五六”的奋斗目标和工作思路,着力构筑“三个高地”,全力打好“五个攻坚战”,紧紧围绕新时期外事工作的中心任务,统筹全市外事资源,加强对外事工作形势、规律、政策和战略的研究,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制度建设、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创新,不断提高准确把握和科学判断国际形势的能力,着眼“两个服务”,大力推动我市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交流,健全出入境管理的绿色通道和严控机制,积极为我市全面提高开放水平营造良好的涉外环境,拓展内涵,创新手段,精心策划大型国际活动和会议,进一步扩大对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发挥民间资源优势,拓展民间友好交流平台,提高科学办外事的能力,努力开创外事工作新局面。
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