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为方便我市民营企业“走出去”,市外办根据外交部有关政策,制定了《关于天津市民营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实施细则》,开始受理我市民营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目前,我市已有多家民营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成功获得了APEC商务旅行卡,为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帮助地方国有企业更好地拓展海外业务,抵御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我办根据外交部的决定,将APEC商务旅行卡颁发对象扩大到我市国有企业人员,以推进“走出去”战略的顺利实施。
APEC商务旅行卡相当于3年多国多次签证。申请人可凭旅行卡及有效护照在3年内随时进入以下经济体境内,每次最长可停留2—3个月。各经济体在主要出入境口岸设立专用通道,持卡人享有快速通关的便利。
目前加入旅行卡计划的国家和地区包括菲律宾、韩国、澳大利亚、智利、中国香港、新西兰、马来西亚、文莱、秘鲁、泰国、中国、中国台北、印度尼西亚、日本、巴布亚新几内亚、新加坡、越南、墨西哥、美国和加拿大。其中美国和加拿大为过渡成员,不接受其它经济体的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亦不为本国公民颁发旅行卡,只为其他经济体持卡人提供签证申请便利及出入境通关便利。企业人员赴中国香港和中国台北,仍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不适用该卡。
我办将于近期制定具体的申请和管理办法,指导和帮助我市外向型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请有关人员关注我办信息平台发布的后续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