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市外办(友协)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具体工作方案:
一、围绕法治政府推进政务公开
(一)推进政府决策公开。完善《市外办(友协)政务公开管理办法》,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及时公开制定出台的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
(二)做好职责清单制度建立和公开工作。在门户网站开设“职责清单”专门栏目,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市外办(友协)职责清单制度建立和公开工作,推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
(三)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在门户网站开设“建议提案办理”专门栏目,按照“谁承办、谁公开、谁发布”的原则,及时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的保密审查和公开工作,对涉及向市外办(友协)提出的有关公共利益、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二、围绕重点领域抓好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在门户网站开设“预决算公开”专门栏目,持续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市外办(友协)门户网站专栏集中公开本级部门预决算,并编制目录,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三、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一)围绕工作重点加强解读。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根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认真做好由市外办(友协)负责起草的政策性文件的解读,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二)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切实做好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的舆情监测收集、分析研判工作,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四、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外办(友协)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明确一位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推动本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回应关切等工作。根据国家要求和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层层压实责任,协调处理政府公开工作的方案拟定、制度建立、情况汇报和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推动全办各相部门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
(二)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开设“职责清单”、“建议提案办理”、“预决算公开”专门栏目,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三)发挥新媒体宣传作用。利用门户网站、“天津外事”微博、“津门外事港澳通”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外事动态、领事保护、办事指南等信息,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针对群众信箱集中咨询较多的问题例如办理涉外领事认证、APEC商务旅行卡,整理发布了要素齐全的相关办事指南,积极主动将外事服务向社会和公众延伸。
(五)提升办事服务工作实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网站办事指南,确保线上线下服务信息准确一致。
五、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修订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
(三)推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建设。对照外交部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结合本单位职责任务,编制市外办(友协)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四)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规范答复形式,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法律救济等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