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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3-31 15:17


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附注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市外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增加公开渠道,积极推进外事工作运行公开透明,有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截至2014年底,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

    市外办(友协)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一把手亲自抓,成立了由办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案拟定、制度健立、情况汇报、群众上访接待和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积极发挥作用,推动全办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同时,将各处室落实信息公开任务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并细化考核指标,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2014年,根据我办信息化建设规划,市外办门户网站改版后正式投入使用,同时下发了《市外办(友协)网络信息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规范了门户网站及政务微博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二)围绕职能职责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精神,按要求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通过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以及市外办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开,开设了政务微博,主动及时准确发布外事信息,方便办事人员了解掌握政策,有意识的将外事服务向社会和公众延伸。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体系

    努力把门户网站和政务微博打造成政府信息公开的窗口、服务的平台和宣传的阵地。主动搭建立体服务平台,既有合作信息,又有办事指南;既有群众信箱服务,又有微博私信留言。我们高标准、严要求,做到了及时更新、及时维护、科学管理。坚持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大力推进网上政务公开。除涉密信息和按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信息外,凡需要向社会公开的信息都要在网站和微博上及时发布,最大限度地保证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市外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形式有四种,一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发布政府信息;二是在市行政审批服务网上发布非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类信息;三是在市外办门户网站上发布国家外交政策措施和我市外事工作信息;四是在两个政务微博平台发布即时消息等。

    2014年度我办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的信息共10件,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件,财政报告类信息8件,信息公开年报1件。在市行政审批服务网上发布的服务类信息6件,在市外办门户网站上更新信息1035篇,在微博平台发布消息1624条。

    88918891公众服务号全年共接待市民来电咨询3866次,机关对外咨询电话向公众提供信息和咨询达1532次,网站、微博私信回复咨询9件,网站访问量超过6万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在机关办公地设立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点,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

    (二)2014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2014年不予受理的申请数0件。

    (四)本年度已答复的申请总数0件。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0件。

    (二)本年度共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0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4年,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与《条例》及《规定》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部门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的深度、数量和范围还有待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等。
我办将进一步贯彻实施《条例》和《规定》,继续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措施是

    1. 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2.我办至今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正式申请,我们认为不管有无申请,都要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健全规章制度,落实相关责任,积极为申请人查阅信息提供方便。

    3.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公开渠道畅通,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意识,使信息公开工作成为联系群众的桥梁。

    六、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

 

 

 

    七、附注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www.tjzfxxgk.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外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9号,邮编:300040,电话58368600,电子邮tianjinswb@sina.cn)。   

 


                                                                    201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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