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附注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市外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增加公开渠道,积极推进外事工作运行公开透明,有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截至2015年底,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
市外办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一把手亲自抓,由办党组书记、主任担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处),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案拟定、制度健立、情况汇报、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构积极发挥作用,推动全办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同时,将各处室落实信息公开任务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并细化考核指标,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围绕职能职责强化政府信息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精神,按要求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通过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市外办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开,加强政务微博建设,主动及时准确发布外事信息,方便办事人员了解掌握政策,有意识地将外事服务向社会和公众延伸。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体系
努力把门户网站和政务微博打造成政府信息公开的窗口,积极搭建立体化、全方位服务平台,既有合作信息,又有办事指南;既有群众信箱服务,又有微博私信留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了及时更新、及时维护、科学管理。坚持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大力推进网上政务公开。除涉密信息和按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信息外,凡需要向社会公开的信息都及时发布,最大限度地保证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市外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形式有三种:一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发布政府信息;二是在市外办门户网站上发布国家外交政策举措和我市外事工作信息;三是在新浪和腾讯政务微博平台发布即时消息。
2015年度市外办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上公开的信息共29件,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件,财政报告类信息20件,人事任免类信息7件,信息公开年报1件。在市外办门户网站上更新信息964篇,在微博平台发布消息2528条。
机关对外咨询电话向公众提供信息和咨询达1494次,网站群众信箱、微博私信回复咨询28件,网站访问量超过6万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在机关办公地设立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点,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
(二)2015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网络申请。
(三)2015年度按时办结申请1件。
(四)2015年度收到申请已答复1件,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我办及时与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沟通,并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0件。
(二)本年度共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0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5年,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与《条例》及《规定》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部门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的深度、数量和范围还有待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等。
我办将进一步贯彻实施《条例》和《规定》,继续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措施是:
(一)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公开渠道畅通,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质量,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52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9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528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2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6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22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45 |
七、附注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gk.tj.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外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9号,邮编:300040,电话58368600,电子邮箱tianjinswb@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