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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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1-28 16:02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由市外办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市外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畅通公开渠道,积极将外事服务向社会和公众延伸,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发展。

(一)推进权力公开运行

1.政府决策公开。公开外事业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文件,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根据外交部工作部署,及时公开关于调整APEC商务旅行卡我市申办企业资质量化标准和材料清单,充分释放APEC商务旅行卡在服务企业人员走出去方面的政策福利,扩大旅行卡惠及面,助力我市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小微初创企业尤其是创新型企业成长。

2.机关信息公开。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及时公开市外办机关主要职责,更新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等信息,推动依法规范履职。

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按照谁承办、谁公开、谁发布的原则,做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向市外办提出的有关公共利益、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提案,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社会监督。2019年公开政协提案答复意见及原文3件。

(二)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办事指南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做好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办事指南的更新和公开工作,确保线上线下信息一致。

2.财政信息公开。持续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通过专栏集中公开本级部门预决算情况,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同时,做好直属单位收费项目的公开公示。

(三)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1.围绕工作重点加强解读。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及时转发国家政策措施及相关权威解读。如,为配合国家移民管理局等部门《关于推动出入境证件便利化应用的工作方案》的实施,方便在津港澳居民持出入境证件可享受与内地居民持身份证同样的网上和自助服务便利,搜集并发布相关政策解读信息,切实为在津港澳居民谋福利,促进港澳与内地的融合,把便利化措施落到实处。

2.围绕群众关切加强回应。及时回应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民零距离平台群众来信,线上解疑释惑、线下协调解决,提高了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2019年,共收到群众来信17封,均依法依规及时回复,满意率100%

(四)强化公开平台建设

1.强化政府网站公开栏目建设。新增开设政策解读专门栏目,确保解读信息与政策法规文件双向关联,方便公众查阅。

2.发挥新媒体宣传作用。利用天津外事微博、津门外事港澳通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外事动态、领事保护、办事指南等信息,打通外事服务最后一公里

(五)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1.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修订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更新完善有关政府信息。

2.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对本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公开。如,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及时公开本单位机构改革后三定规定等信息。

3.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对照外交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结合本单位职责任务,及时更新市外办主动公开目录。

4.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规范答复形式,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法律救济等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9

1556.7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市外办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当前政府信息工作还存在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还需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机制还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还需优化。

2020年,市外办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措施:一是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二是持续加强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的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三是牢牢把握助力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及时发布国家有关外事为民政策和权威解读,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结合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群众的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gk.tj.gov.cn/gkml/00012509x/)以及市外办网站(http://fao.tj.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9号,邮编:300040,电话5836860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