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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办(友协)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外办 发布时间:2023-01-12 11:27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市外办工作实际,我办认真梳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编制我办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按照全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市外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1.按照《2022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公开办《第三方评估报告》等文件要求,对需公开的12类基础信息和9类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规范公开情况,无逾期公开行为。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时限要求,对于主动公开范围内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一是制定《市外办(友协)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市外办网站向社会公布。二是用好市外办官网,持续维护更新市外办基本信息,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市外办(友协)的基本信息、联系电话、机构设置、领导信息、下属单位等信息,更新完善权责清单,方便企业群众联系咨询。三是做好财政资金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持续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通过市外办门户网站专栏集中公开预决算,并编制目录,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做好直属单位收费项目的公开公示。四是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寄送干部任免职信息以及财务信息。

2.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好《天津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的回复办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办理1件依申请公开事项,通过天津市依申请公开平台,为申请人提供我市与友好城市建立发展友好关系的相关材料。按信息公开部门接件、业务部门办件、法规部门(法律顾问)审件、主管领导核准的规范流程办理,并及时督办。

3.按照《关于规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及信息发布的通知》要求,做好平台建设。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按照《市外办(友协)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市外办网站栏目设定、内容组织、信息发布和运行管理。专人负责网站日常更新维护,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审核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位。同时,拓宽公开渠道,充分用好市外办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天下之津”等新媒体平台,打造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信息公开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附件: